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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组织开展“树标杆、学标杆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-08-16 来源: 作者: 点击:

     

 

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 

陕机电职院发〔2016〕10号

 



关于在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组织开展

“树标杆、学标杆”活动的通知

各支部:

按照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“六有标准”的基本要求,以及省委高教工委督导组检查要求,各基层党支部要树立一批理想信念坚定、护党爱党、敬业奉献、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的身边典型,让党员干部跟着学、照着做,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。为确保我校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、取得效果,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“树标杆、学标杆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树立学习标杆

结合校党委组织开展“创先争优”活动,经各支部民主推荐、校党委综合联评,评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8名:

行 政 党 支 部:肖 博 教学第一党支部:邢 平

教学第二党支部:高白川 教学第三党支部:王建国

教学第四党支部:刘华玲 学生工作党支部:王 枢

招生就业党支部:王仲科 后 勤 党 支 部:王文忠

以上同志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坚定,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,牢记宗旨,密切联系师生,爱岗敬业、教书育人、吃苦在前、乐于奉献、锐意进取、改革创新、实绩突出,得到大家公认,因此确定为各支部的学习“标杆”。

二、几点要求

“践行有标杆”是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的六项基本要求之一,各支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开展“树标杆、学标杆”活动。具体要做到:

1.总结提炼事迹材料。各支部要组织标杆党员撰写事迹材料,事迹材料要求主题突出、结构严谨、内容真实、语言鲜活,字数不少于1500字(A4纸正反面打印)。

2.召开标杆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。以支部为单位,召开党员大会,学习和听取标杆党员的先进事迹报告。

3.召开学习标杆专题讨论会。所有党员要根据标杆党员先进事迹报告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认真撰写学习标杆的心得体会,并在支部学习标杆专题讨论会上交流发言。

4.完善相关资料。包括事迹材料、支部标杆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记录、支部学习标杆专题讨论会会议记录、学习标杆心得体会。

以上工作,校党委要求各支部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,标杆党员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(加盖支部公章)交到党办,会议记录和心得体会整理备查。

联系人:李斌 联系电话:2887899

邮 箱:771057866@qq.com

特此通知。

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

2016年8月1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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