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扬一:2013年3月6日,我校教师卢静在学校教学楼操场台阶捡到250元现金,及时交到了学工办,经学工办查实,系我校12汽修3班学生高某所丢,在此,向卢老师表示忠心的感谢。
表扬二:3月18日,我校11汽修高职1班余少文同学在校园内捡到一个钱包,内装有各种证件、现金等,第一时间交到了学工办,后经查询,并将物品交给了我校12大专电信班强某同学,为该同学及时挽回了损失。
表扬三:4月2日,我校12机电2班关某同学,不慎将手机遗失在操场,被我校12平面3班的一名同学捡到后,及时交到了团委办公室,并坚持不留自己的姓名,后经查找联系,这位拾金不昧、做好事不愿留姓名同学叫王虹。
表扬四:4月3日,我校在深圳就业工作的韩博伦同学,请假探亲期间来校看望老师,在我校东校区操场打篮球时,将自己的一个多功能商务钱包遗忘在了操场,内装有银行卡四张、身份证、工作证、现金伍佰多元及有关重要票据若干,正在韩某万分焦急之时,我校11汽修高职1班陈伟同学找到了团委办公室,说在操场捡到了一个钱包,想着失主肯定很着急,正在此时,韩同学来团委办公室求助,想通过校园广播等查找。当韩同学看到自己失而复得的钱包时,一时激动的说:还是咱们学校的学生好啊!据他本人讲,银行卡上余额有10万余元,是家里准备购车用的,还有更重要的是,身份证和工作证丢了,就麻烦大了,回不到单位了。临走时,一再表示感谢。
在我们校园内,还有很多做了好事的同学,捡到了校园卡、手机、钥匙等都直接交还给了失主,为他们挽回一定的损失,我们无法做全面统计。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,表现出我校学生的高尚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,是全校师生学习的榜样。在此,特向做好人好事的老师和同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忠心的感谢!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,倡导文明风,传递正能量,为建设我们和谐而美好的校园而共同努力奋斗。
特此通报。
校团委
2013年4月11日